川渝法院首例!江津法院、安岳法院开展跨域家庭教育委托指导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中,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委托函》,委托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向案涉未成年人母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据悉,这是川渝法院首次通过委托方式开展跨域家庭教育指导。
首次委托指导
为失管儿童撑起“关爱伞”
据悉,在这起案件中,年仅10岁的小张因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而受到不法侵害,当地居民委员会作为申请人申请撤销其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了解小张生活状况)
江津法院法官在给小张进行心理疏导时了解到,小张的父母长年不在身边,导致其长期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法官表示,除依法妥善审理该案外,对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也尤为必要。
(对小张进行心理疏导)
考虑到孩子的母亲张某长期居住在四川省安岳县,由当地法院对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更具备针对性、便利性和可持续性,更好地督促其履行责任,切实达到预期的指导效果。4月21日,江津法院向安岳法院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委托函》。
“身为母亲,你有抚养、监护孩子的法定义务,应该多关心自己的孩子,不管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孩子非常渴望得到母亲的关爱。”
(安岳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4月26日,在安岳法院的家事审判庭内,安岳法院法官和张某进行了深入交谈,一方面告知她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细致地了解了张某自身及家庭情况,结合她重组家庭的特殊情形,提出对孩子的监护及保护上的建议。
“我知道自己错了,其实我也很想她。”张某当场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履行法定义务,给孩子更多的关爱。
(函告家庭教育指导情况)
同日,安岳法院就本次家庭教育指导情况,向江津法院发出回函。回函中提到,安岳法院已对张某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其树立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取得良好教育效果。此后还会定期开展跟踪回访,与江津法院保持沟通联系,共同确保孩子有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推进家庭教育
两地法院创多元化合作
(江津法院、安岳法院召开座谈会)
“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和学校教育的基础、补充和延伸。”为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帮扶,构建整体联动、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跨区域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体系,江津法院、安岳法院于近日共同签署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司法合作协议》,重点从五个方面深化司法协作。
(举行签约仪式)
共促党建与少家审判的深度融合
共同研究党建引领家事审判方式与工作机制改革的具体路径、方法,共同开展党建引领少家审判创新改革课题调研,协作创建少家审判领域党建品牌。
共同开展跨域家庭教育指导
加强两地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验交流,深化跨域联动机制建设。在审理跨域当事人的案件时,共同对有跨域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或委托对方所在地的法院协助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共享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资源
共享双方“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成果,促进成渝地区“一庭两所”工作机制、“车载便民法庭”应用等跨界联动,共同探索整合两地司法及社会资源,互通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家事调查员等。
共同发布典型案例
联合发布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事例,共同培育打造释法说理好、社会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共同挖掘群众认可、成效显著的工作经验做法。
共同开展普法宣传
以两地法院妇女儿童维权普法品牌为抓手,借助“车载便民法庭”异地巡回审判、法治宣传、诉讼服务等功能,推进普法工作形成合力,共同营造未成年人保护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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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黄书勉
摄影:吴京烝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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